会议专题

论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小额民事诉讼程序是我国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的一个程序内容,其程序的适用有其限定性,虽然,关于小额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学术争议也会一直存在;本文从我国社会实践对民事诉讼立法的现实需求、诉讼理论、立法及司法各个方面论述了小额民事诉讼程序均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具有不同的程序功能,是我国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丰富了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理论的内涵,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立法完善的重要表征。且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立法规定是具有规范民事司法实戏的价值以及指导与评价民事司法实践的价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中用一个条文(第162条)规定了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立法上是较为粗糙的。从我国司法实践的通常规律看,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适用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有关司法解释文件加以具体规范。从推进法治发展和提升法治效果视角看,小额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应当在《民事诉讼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在立法(法典化)层面上厘清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程序的关系,细化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程序规则以规范民事司法实践,进而在司法效果上更加充分发挥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小额民事诉讼程序 价值分析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黄宣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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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5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