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机制构建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其特定价值内涵和不同模式.《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南京市鼓楼法院和玄武法院作为不同的试点单位分别开展了小额诉讼的试点工作,通过对两家试点法院试点工作的实证比较分析,小额诉讼运行环节中不同制度设计存在一定效率差别.同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要充分发挥小额诉讼机制功能,必须在适用范围、启动方式、主持者、审理和配套等方面予以充实.
民事诉讼法 小额诉讼程序 立法建议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236-246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