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司法与调解关系的定位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及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民事司法与调解之间的关系问题具有核心的地位.近年来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着诉外调解司法化和公权化、司法替代调解、大量调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等有违制度基本原理的异化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有传统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原因,应当在明晰司法与调解各自本质属性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遵循解纷方式与纠纷类型相适应的原则,实现司法与调解关系的科学化.
民事纠纷 调解机制 司法实践 功能定位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20-428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