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制度的变更解析

新《民事诉讼法》吸收了其他国家立法和本国司法立法及实践的成果,明确了鉴定意见的言词证据属性,认可了当事人申请选任鉴定人的权利,确认了鉴定人的鉴定主体地位,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及其罚则,同时在基本法层面规定了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总体来说,完善了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共同构建的专家证据制度,有助于推动当事人更好的运用专家证据制度解决专业复杂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鉴定制度 专家辅助人 立法完善
纪格非 宋全浩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85-490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