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略论新《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建议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建议的检察监督方式明确予以规定,包括检察机关主动提起的检察建议和依当事人申请提出的检察建议.理论上,由于检察建议具有和缓性、便利性和广泛性,使其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在实践中具有良好的实践效果.为了使检察建议这种监督方式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基础之上,应当进一步进行完善,要明确适用范围,提高建议质量,规范适用程序。实践中检察建议的广泛推行,在民事检察中取得了相当的成效,简便了诉讼程序,维护了司法公正,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引起了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民事诉讼法 检察建议 立法完善

田海鑫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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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06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