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再审制度体系的合理构造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功能与价值日渐显现已成为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丈以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在对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规范现状评析基础之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具体设计建议:即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的程序,限制检察院的抗诉监督程序,建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再审之诉,构建相互协调的再审启动机制.
民事诉讼法 民事再审程序 立法完善
刘芙 金春梅 李垠银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辽宁沈阳11087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671-675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