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体系结构
在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形成的过程中,城市社会的和谐有效管理,需要充分反映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治理结构。因此,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现实选择。建议政府要实行分权和放权,政府内部的分权,即上一级向下一级的分权和基层政府向派出机构的分权;政府与社会的分权,将由社会解决的问题归还社会,鼓励民众、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公共管理事务,主动承担许多政府做不了的而企业又不愿管的事情,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管理模式。同时提高公众参与层次,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的途径。
政府部门 社会管理 公众参与 利益诉求
马晓燕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100101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54-159
2012-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