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三农问题的金融法思考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之一,自2004年以来至2010年均成为中央一号文件关注的焦点.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虽然是关于水利问题,实际上也和三农问题有重大关联.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关注三农问题,并且明确提出要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农村金融法律制度作为调整现代农村金融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制度综合体,对促进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促进农民增收等具有重大意义,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快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发展,加强农村金融法治化建设,对从金融法层面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际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现状还不尽如人意,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提出正视金融资本的流动性,通过补贴弥补农村金融的效率损失,正视非正规金融的存在,通过法治规范非正规金融活动,以及正视传统农业经济的风险,通过财政措施和政策性金融加强对三农问题的投入。

三农问题 农村金融 法律制度 财政措施

徐涤宇 章小兵

湖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五届湖湘三农论坛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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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45

2012-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