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自组织实施犯罪的社会成因与对策
流动人口自组织实施的犯罪既不是流动个体犯罪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流动群体的有组织犯罪,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个准有组织犯罪,具有松散性、团伙性、侵财性和危害性。究其犯罪原因,与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所面临或遭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因素不无干系,用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可以清晰。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控,实现预防犯罪的无缝化,强化流动人口的保障,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化,提升流动人口的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正确处理流动人口自组织的犯罪,实现刑事政策的宽严化。
流动人口 自组织犯罪 犯罪成因 犯罪治理 社会管理
王胜华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0-148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