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性奴案的浮起与治理对策之思

对于性奴案的受害女性,司法机关该做的是,将其作为患者和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看待,检查治疗,并进行人格与智力测验;告知其家属安抚照料,并由国家实施辅助性治疗。被囚禁的女子都是KTY的小姐,她们也是“弱势群体”的组成部分,她们做的事令人厌恶,但单就“性奴案”来说,她们是真正的受害者。在救治她们的受伤身心之后,如何给予后续生活上的关怀,仍然是治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亡羊补牢,采取措施,防范类似女性被诱骗事件的发生。

性奴案 受害人 社会关怀 犯罪治理

金泽刚

同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1届学术研讨会暨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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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695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