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油气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委托保管是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9号令)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资料汇交、资料管理和资料利用,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企业,是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工作,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创举.历经8年的谋划和铺垫,到2011年底,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13个油气田公司委托保管资格,油气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实质性起步.笔者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如何做好委托保管提出如下几点思考.提出受委托保管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决定委托保管工作的力度,受委托保管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水平,决定委托保管工作的质量,建立委托保管工作机制和制度,是委托保管工作效果的保障。建议国土资源部加快组织编制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以便指导各油气公司和受委托单位顺利开展工作。建议筹备组织针对委托保管具体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前安排师资,组织编写课件。建议油田公司进一步加大委托报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争取更大支持。
油气田勘探 原始地质资料 实物地质资料 委托保管工作
黄照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0-92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