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本文阐述了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应履行打击职能,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履行监督职能,创造公平的司法环境,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履行服务职能,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 监督职能 预防犯罪职能 服务职能

张季林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国内会议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武汉

中文

92-94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