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驻乡镇检察联络室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本文阐述了乡镇检察联络室应结合基层检察职能定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乡镇”建设,监督基层组织依法行政,推动“法制乡镇”建设,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和谐乡镇”建设,结合农村群众和基层组织对检察工作在刑事打击力度、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需求,发挥驻乡镇检察联络室信息收集和法制宣传职能,法律咨询和监督职能,矛盾排查和化解职能,职务犯罪预防和教育职能以及走访调研和决策参谋职能。

乡镇检察室 农村地区 社会管理创新 职能优化

刘旭东 曹贡辉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国内会议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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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49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