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创新的法制走向
本文阐述了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创新是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宪法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应然性要求,具有打击经济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双重作用,论述了督促行政起诉和督促行政监管是行政公诉的前置检察监督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对行政处罚权的刑事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 行政行为 监督机制 创新理念
胡火箭 曾涛 唐光诚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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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87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