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多维思考

本文分析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前提,对其职能进行了剖析,提出应遵循依法参与原则、有限参与原则和协同参与原则,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新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通畅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创新网络舆情分析引导机制。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 职能定位 运行机制

林春弟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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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15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