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民生幸福感
政府放弃过去片面强调的GDP发展模式而寻求”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发展理念,是满足民生幸福需求的公共服务目的的回归.然而受幸福的主观体验性质决定人们对其存在感受差异的影响,决定了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应当寻求满足民众对公平感的追求.在均等化公共服务的途径选择上,目标应是促进社会初次收入分配的均等化,重心应是涉及民生服务的均等化,服务方式应是民众自愿选择的均等化.
伦理学 民生幸福感 公共服务 收入分配 主观体验
王文科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87-191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