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慈善
幸福不仅仅是人的主观体验和心理满足,而是一种客观存在,对幸福的把握离不开入的理性反思.在现代社会,追求幸福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公民幸福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条件:物质需要的满足、社会情感的满足和自我潜能的实现是公民幸福的基础;慈善作为一项以利他捐赠为核心的实质性道德事业可以有效促进公民幸福的实现,提升公民的幸福.作为捐赠者,即提供帮助的给予者,由于自己的慈善行为会让周围的人更加喜欢,因此他们也会以各自的方式帮助,可以使充满活力,从而使自己的生活在各方面得到显著的改善。慈善通过提供生命意义来帮助捐赠者提升幸福。
伦理学 公民幸福 慈善行为 社会情感
陈建明
苏州科技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96-200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