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税功能定位的分析
2010年5月28日通过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从开征物业税到完善现行房产税,提法更加科学.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从重要性上来说,房产税的功能定位应首先是出于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是出于完善财政体制的需要,其次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最后是稳定房价。而现行房产税制在这些功能上是缺失的,所以要尽快完善我国的房产税制,施行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以促使房产税功能有效发挥。
房产税 功能定位 收入分配 住房价格
刘慧芳
青岛大学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768-771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