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模式分析与目标模式构建
尽管传统意义上的纵向财政不平衡本身并不能判断这种不平衡是否带来福利损失,但是如果存在严重的纵向不平衡,而又没有很好的机制来矫正这种不平衡,那么这种结果必然导致地方政府行为扭曲,诱使地方政府通过其他非常规或非法手段来弥补巨大的纵向缺口,从而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如:诱发地方政府通过非常规手段如借款、变相举债、打白条等来弥补财政缺口。在我国目前政经体制下只能实行“收入集权,支出分权”政府间财政关系模式,但是需要构建起一种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模式,以矫正现实存在的不平衡。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构建以基层政府为平台的财政支出体制,政府间收入划分,构建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立宪。
地方政府 财政关系 收入划分 转移支付
江庆
安徽大学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502-509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