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财税政策研究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公共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财政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运用财政、税收政策为社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支持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完整、广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是财政部门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重要思想基础.我国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共财政,由建设性财政向服务性财政转变。财政政策与资金开始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有了快速发展,但是与社会发展和公民的要求还很不适应。本课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沈阳市基本公共体系建设的实际进行若干问题的研究,试图寻求财政支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科学、高效的政策途径。提出要厘清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变事权与财权匹配为事权与财力匹配,构建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落后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机制。

财税政策 公共服务体系 事权 财权 转移支付 财政支出 政绩考核

董植葵

沈阳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财政学会2012年年会暨第十九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

厦门

中文

536-550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