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警察教育与培训制度概论
台湾目前的警察教育与训练制度主要是根据”警察法”与”警察教育条例”建立的,但因社会快速变迁,考试制度、高等教育学制、”政府”用人政策均有大幅调整,警察教育法制仍须经常修正,以应政策与实务需求.台湾的警察教育及训练分为学校教育及机构教育,前者由警大与警专负责,后者是实务机关的常年训练。警大毕业生从巡官(两线一星)做起,警专毕业生则担任基层警员(一线三星),两校均能招收到素质颇高的人才。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校毕业生均须通过警察三等特考及四等特考才能成为正式的警察人员。现在,非警大及警专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警察特考,二等、三等特考通过者到警大受训两年,四等特考通过者在警专受训一年半,结业方能任职。
高等院校 警察教育 培训模式
章光明
台湾”中央警察大学”警察政策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8-43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