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六观”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去年7月召开的”十三检”会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以”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为基本内涵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这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新的科学认识,解决了检察工作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其中,”六观”是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和创新发展,面对新时期复杂多变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检察机关必须把”六观”贯穿到检察实践全过程,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努力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超越和前进的过程中实现科学发展,才能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方向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思想武器.
检察工作 执法理念 科学发展观
孙应征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00-101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