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国航天管理体制与航天立法

本文首先对美国空间活动的管理体制进行整体介绍,涉及美国总统(国家安全委员会、科技政策办公室)、国防部、国务院、商务部、运输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空军、空间航天司令部、美国战略司令部、国务院空间和高级技术办公室和联邦通信委员会等。其中包括了对美国的空间商业发射、遥感、空间运输等航天活动管理制度的介绍。美国作为空间立法最为发达的国家,通过联邦、政府部门和地方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形成了军用、商用、民用相互协调,共为一体的空间活动管理体制,对我国的《航天法》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航天立法 空间活动 管理体制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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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宇航学会·中国空间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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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