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对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安全影响的探讨
根据日本3·11福岛核事故中所暴露出来的乏燃料贮存安全问题,分析国外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处理方式和技术进展,对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安全进行了探讨,指出在抓紧建设后处理厂的同时,应积极研究开发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建设一批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即把乏燃料置于利用容器、简仓或处置室的干燥气体环境中的干式贮存设施中,进一步减少风险,确保核安全,严格控制核电厂通过增加高密度格架来增加乏燃料水池的容量,在核电厂规划建设一批堆外干式贮存设施,规定乏燃料在乏燃料水池贮存时间超过5a后,对乏燃料进行检测,凡是符合干式收贮条件的转贮到干式存贮设施中,尽量避免等到乏燃料水池贮满后再开始转贮,在中试厂规划建设一批干式贮存设施,在规划后处理厂建设地区建设一批干式贮存设施。在西北/西南中放废物处置场进行研究试验,建设一批干式贮存设施,并定期接受由核电厂转运过来的乏燃料。
核电厂 乏燃料 贮存设施 安全管理
李长征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310-313
2012-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