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互动的法律问题研究

加强环渤海经济圈发展中的法制建设,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环渤海区域各成员省、市的迫切愿望。为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府法制保障,必须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新体制,完善机制,理顺思路。需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尽快出台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框架文件,建立环渤海区域内各级各类行政主体、经济主体、社会群体之间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破壁清障,建立统一的环渤海区域大市场。构建法治建设基本框架需要建立环渤海区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协调机构,建立环渤海区域法制协调协作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环渤海区域立法协作制度和机制,建立环渤海区域行政执法及监督协作制度。

环渤海经济圈 法制建设 立法制度 监督管理

池泽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政法委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3-10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