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谐区域矿农关系重构之调查与研究

协调矿农关系,并妥善解决矿农矛盾,必须要引起充分关注,列入社会法律研究的重要日程.本文作者随同河北煤炭报记者调查小组实际走访了河北安监局、煤监局、井陉、兴隆、内邱等地的矿农,掌握了部分资料和素材,拟从矿山与周边农村矛盾的形式、原因和对策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建议提高工农当事双方法律意识,健全区域矿业开发利用保护机制,将矿农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矿山开采的决策、应规划与立法结合,注意保护矿农两方面权益。矿业环保优惠政策法律化,杜绝各种损害国家和当地群众利益的弊端。依法设立、实施和监督矿山开发项目。依法调整区域矿业环保各方利益关系,建立矿农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期得到全社会高度重视并付诸行动.

矿农关系 矛盾纠纷 利益分配 立法完善

赵晓华 李淑英

北京城市学院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30-36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