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的完善--兼谈《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内容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为《海域法》)正式颁布已逾十年,以这部海域管理基本法律为依据,十年来我国海域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但是,《海域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加之实施十年来,我国在海域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积累了有效的经验,因此,必须把《海域法》提到修订议程上来,使《海域法》的各项规定更趋完善,其中,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就有亟待完善之处.因此建议对申请材料、项目用海审批权限、项目用海不予审批的情形进行完善,并建议在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方式中增加一种“挂牌方式”,保障村集体或村委会成员优先使用海域的权利,完善海域使用权成立时间。

海域法 海域使用权 取得方式 立法完善

周珂 潭柏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45-51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