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GATS视角下环渤海经济圈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权研究

国家主权原则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管理权源于国家主权原则,也是WTO得以构建的基础,而贸易自由化是WTO的精髓,也是成立WTO的基本宗旨.《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是WTO规制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文本,其中第一条明确的将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纳入到管辖当中,意味着地方政府采取的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措施也将受到GATS的约束.把握政府管理自主权和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平衡点,既保护和发展了本地区的服务贸易,又不违反GATS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提升政府管理权的使用空间,对发展地区服务贸易,加快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建议合理利用“绿色壁垒”,拓展国际海运服务管理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离岸服务外包的跨越式发展,深入研究WTO规则,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

环渤海经济圈 国际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 政府管理权

樊奕君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75-81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