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保护中社会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以环境公益诉讼为视角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确立,虽然说是姗姗来迟,直到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才正式亮相,但是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中,环境公益诉讼的理念却早已有迹可循。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讨论在理论界进行的如火如荼的同时,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判例也在国内层出不穷,虽然由于当时法律依据尚不明确,法律判决也不尽统一,但却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宝贵的适用素材。为了满足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一些地方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纷纷以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形式进行立法尝试。笔者建议环境权应该作为一项具体的法定权利,在国家法律层面予以确认。另外要确定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建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

环境公益诉讼法 环境权 原告资格 立法完善

董娟 尹敬慧

天津大学法学系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229-233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