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渤海区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中社会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分析了环渤海地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及环境立法的必要性,加强环渤海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立法,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环境保护 立法完善 公众参与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

徐嘉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280-284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