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陪审团制度在我国的构建

2005年,随着《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颁布实施,人民陪审制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历时六年,各地人民法院均根据规定建立了自己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陪审率也不断上升,有些地区在高院的”指令性计划”下,一审案件的陪审率高达80%、90%甚至100%.然而,较高的陪审率并不能代表陪审制度改革的成功,相反,因为改革并未触动制度的实质问题,这些数字反而更加突出了制度执行的形式化.针对人民陪审制的现状,建议设定陪审员资格,陪审员的遴选流程,陪审制的适用范围以及庭审程序。

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 资格评定 遴选流程 适用范围 庭审程序

陈彦艳

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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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09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