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经济转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目前公众参与比较活跃的领域:在立法领域,公众参与主要有两个方面:立法听证,立法游说.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治理领域,公众参与主要有:环境保护,公共预算,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在基层治理方面,公众参与主要有:农村村民民主治理,城市社区中的民主治理,新型居民区中的业主自治.在这些领域中的公众参与发展很不平衡,效果也殊异.鉴于公众参与立法制度是现代民主立法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建议如下:确立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权利与基本原则,确立我国公众参与的模式、程序及效力,确立我国公众参与的配套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制度,意见反馈制度,监督制度,参与激励制度.

立法工作 公众参与 法定权利 信息公开制度 反馈制度 监督管理 激励机制

高春霞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310-313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