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区域协作的法制保障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需要政府的推动,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语境下,为行政协作提供基本的行政法规范是当前和今后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认为,实现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的一体化,从法制协调和法制保障的角度说,需要中央和区域内各行政主体的共同努力,缺一不可。
地方政府 行政协作 法制保障 环渤海区域
金国坤
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398-404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