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对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设立行政争议排查调处中心,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对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广泛深入开展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突出工作重点,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推动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工作向纵深入发展,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行政争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工作,防止因规范性文件发布不当因发行政争议,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遏制行政争议的多发趋势。
政府机构 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能力 排查调处工作
宋曙光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434-441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