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对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通过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对环渤海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能够帮助探索出一条经济与法治建设共同蓬勃发展的道路.环渤海区域作为我国重要的政治核心地带与新的经济增长极,其要建立的社会管理的新格局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因此应树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新的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法律的崇高地位,建立政府权力有限的观念。树立行政民主、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观念。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观念,加快政府转型。要树立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观念。健全社会组织法律制度,对社会组织进行法治化管理。建立立法协调机制,加强环渤海地区区域立法,严格司法程序,保障社会管理法治化。

社会管理 法治理念 社会组织 司法程序 环渤海区域

王雨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442-449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