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管理方式研究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符合条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作出决定,代之以设定一定的期限、规定一定的条件进行考察,期限届满时再根据其考察期间的表现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的一种制度.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学界和司法界对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的探索,结合案例,分析本次刑诉法确立的内容,其适用程序是: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填写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建议,由分管检察长审查决定;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后,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交由监护人进行监护,承办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满,未发现违法行为,由部门提出意见,检委会研究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考察期间有违法行为,由办案人员提供意见由分管检察长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重新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适用范围 未成年人犯罪
于翀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460-466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