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下人民调解创新发展问题探讨
《人民调解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是人民调解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笔者认为,在立法背景下,创新人民调解理念,加强人民调解”五化”建设:推进保障机制化建设,推进程序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多元化建设,推进效力司法化建设,推进工作信息化建设,对于打破制约人民调解发展瓶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效能,最大限度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特别重要.
人民调解法 保障机制 效力司法化 信息化建设 立法完善
毕德冠 葛艳玲
济宁市法学会秘书处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494-497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