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构建和谐社会法制保障中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

本课题就将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角度研究地方立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法制保障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投资、金融以及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建议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律观和立法思维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工作。充分运用立法自治权制定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变通规定、补充规定或实施办法等。区域经济发展是中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而民族自治地方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立法模式上,早就有人提出,要由“零散”式立法向规划性立法转变,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同经济发展同步或适度超前。各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过程中不仅要学习、借鉴其它省、市特别是经济特区成熟的立法经验和技术,而且相互之间应进行交流与沟通。

民族自治区域 经济自治权 立法完善 法制保障

刘亚丛

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557-563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