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之规范化
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据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特定区域(农村、城区内街道等)设置的代表机构或派出组织.因此,有必要立足于目前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现状,总结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吸取以前乡镇检察室阶段的经验教训,加强规范和管理,不断完善,避免一时建一时又撤的现象发生,从而真正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对检察机关职能以小见大、由点到面的延伸作用。建议补足机构设置依据,明确职权职责范围。优化各项资源配置,有侧重的派驻,合理配备人员。解决经费困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机构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检察机关 派驻基层检察室 工作职责 资源配置 资金投入 绩效考核机制
许斯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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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649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