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法律探讨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直接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直接选举和罢免、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监督、信访、基层群众自治、听证会等。基于现阶段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听证制度和回应制度,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以刚性保障,加强社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实现政府与群众之间良性互动,发挥大众媒体利益诉求表达作用,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用合法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机构 群众利益诉求 信息公开机制 听证制度 回应制度 社会组织 大众媒体

钟歆怡 董娟

天津大学

国内会议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751-756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