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问题与对策
由于行刑衔接”不衔接”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的解决,行政执法中”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比较突出.大量的犯罪案件不能进入司法程序,不仅放纵了犯罪,给公民个人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为滥用行政权力以及滋生腐败留下了空间。因此,对行刑衔接中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对行刑衔接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建议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平台建设,规范行刑衔接案件的移送标准和证据适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刑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刑衔接执行人员的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监督机制,不断探索检察机关对行刑衔接的监督方式,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监督权,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受案及处理情况的监督权。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信息共享机制 联席会议制度 监督管理
张杨 吴锋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法制办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876-880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