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的区别与关联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本文科学地分析和阐明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它们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避免这两种分区在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中的混淆与误解.结果表明: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具有宏观性、控制性和战略性,主要反映在高层规划(省市两级)中,属于战略性规划分区;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县乡两级规划中,属于战术性规划分区,具有微观性、具体性和实施性的特点.②两者相互紧密联系: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决定、指导和控制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而县乡两级规划中的土地用途分区又充分体现了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规模和空间布局范围,是上级规划目标在县乡规划中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城乡规划 土地利用 功能分区 用途分区
杨子生 张宇欣 费燕 王兴振 刘孙丹
云南财经大学国土资源与持续发展研究所,昆明 650221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35-42
2012-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