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地区农用地定级估价研究--以贵州花江峡谷地区为例
喀斯特地区农用地影响因子复杂,土地类型多,其定级估价方法与其他地区有较大差异.根据喀斯特地区农用地质量影响因子特点,选取地块平均坡度等13个因子对贵州花江峡谷地区农用地质量进行定级.在此基础上,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征地补偿费求取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估算花江峡谷地区所有农用地类价格,借此探讨喀斯特地区农用地定级估价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问题.研究表明,喀斯特地区农用地定级因子受地形地貌条件影响较大,坡度因子在所有影响因子中有重要的控制作用;在估价方法上,仅用收益还原法还不足以完成喀斯特地区所有地类价格估算,还需要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农用地 定级估价 收益还原法 征地补偿费
李开忠 彭贤伟
贵州师范大学中国南方喀斯特研究院,贵阳550001 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阳550001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420-428
2012-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