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办分离”与”有序竞争”--德国社会医保经办机构法律改革述评与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本文指出中德两国的社会医保经办机构法律改革面临着共同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从社保模式的选择来看,两国也存在着共通之处,这一切使比较法研究成为了可能,通过回顾德国社会医保经办机构法律改革的历程,提出中国医保改革应贯彻管办分离和有序竞争的措施,实现社保经办机构向独立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转型,并建立起全国性的健康基金和管理人分配基金的制度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集体谈判机制。
社会医保经办机构 法律改革 竞争机制 服务质量
娄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19-233
2013-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