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检察机关参与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研究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实行,检察机关着重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教育、保护工作.在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保护方面,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少捕,强化相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慎诉,注重量刑建议的落实,完善法律援助,构建谈话和亲情会见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在对青少年被害人的教育保护方面,应强化对其的隐私保护、法律援助、国家救助以及适当的心理康复治疗.在对社会青少年方面,主要应通过调查研究推进青少年被害预防和犯罪预防.

检察机关 青少年 教育职能 权益保护

白世平 金朝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国内会议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0-24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