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因配套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主体、查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单位及理由过于宽泛和模糊、封存犯罪记录的程序和条件尚未确立,以及未构建对违法封存、违法查询的法律监督及当事人救济机制等因素,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名存实亡.为充分发挥该制度的实际功效,建议分别从上述各层面加以完善,即尽快完善配套法律规定以解决立法冲突,同时进一步完善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适用条件,进一步明确封存未成人犯罪记录的主体,建立健全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操作程序,严格限制查询犯罪记录的单位、理由和程序,并构建违法封存、查询的救济及法律监督机制。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 封存制度

郑馨智 陈运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

国内会议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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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