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新论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典进行第二次修正,进一步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适用条件、考察期限和法律后果.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文立足新刑诉法的相关法条,简要论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背景、名称、概念、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所附条件和法律后果,并在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考察帮教工作产生了新的认识.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司法适用 帮教考察

赵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国内会议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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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80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