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价值在于淡化犯罪标签并平衡人权保障与国家秩序之间的关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原则性规定导致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解读相关术语.目前该制度在运行中存在信息难以封锁、法律规定及有关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鉴于此,未来立法有必要以严格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保密程序等外围制度为中心,理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之间的关系,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监督与救济程序,构建弹性、递进式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 封存制度
庄乾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77-283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