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证分析--以北京市检察系统侦监部门工作情况为样本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中,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保障了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不同于针对普通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需要特别的工作程序。针对目前存在的法定代理人实际到场率低、合适未成年人制度运行难、实践中客观制约因素较多等问题,建议完善合适未成年人到场制度,同时不断提高讯问工作能力,充分做好讯问保障工作。
未成年人 刑事诉讼 讯问工作 权益保护
蒋星伟 郄兰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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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40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