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的保密问题
犯罪记录作为一种客观信息,对其进行封存,不仅要对犯罪记录信息呈现的载体予以封存保管,还需要阻却信息的传播路径.在信息形成的源头,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犯罪记录应予以模糊化处理;在信息传递过程中,知悉犯罪记录的人员应负有保密的义务;在犯罪记录封存后,有关机关进行查询时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 封存制度
王玉柱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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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405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